桃源县计生协:坚持“四个结合”努力创新计生基层群众自治
近年来,桃源县计生协与时俱进,坚持“四个结合”,努力创新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与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有机结合。重点打造立体宣传网络,在县城交通要道、各村(居)委会,人群集聚地,通过宣传专栏、广告牌、宣传标语、政务公开栏等,全面宣传两孩政策、计生法律法规知识。采取培训会、座谈会、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把党的生育政策及优生优育、节育避孕等科普知识传授到每个育龄群众。全县27支文艺团体,进村入户演出计生节目312场次,68950名观众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其中九溪乡计生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计生节目达16个,下村入组演出21场次,上万观众观看了演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坚持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有机结合。414个村(居)均依章依规,按照相关程序制订适合本地《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公约》,有408个村(居)在公开场地进行了公示和彩色喷绘宣传,有128个村(居)翻印《公约》83200份,并把它全部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陬市镇高湾村村严格按照《公约》办事,对258户计生家庭在分配集体收益中按多一人份额分配,进一步激发了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枫树维回乡白洋河村连续五年按照《公约》,对本村考起大学的计生家庭,每人奖励3000元。构建基层村干部照“章”办事,村民依“约”而行,村协会依“规”活动的群众自治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发挥计生协理事、会员“管自己、教子女、帮亲属、带四邻”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计划生育多元共治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与生育关怀行动有机结合。结合精准扶贫计划,大力开展生育关怀活动。近三年来,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抚养费按10%比例切块、企业赞助、个人募捐,共筹集生育关怀基金483.56万元。共对6850个计生困难家庭关怀资金272.4万元;288个计生困难家庭大学新生资助86.4万元。连续三年对1654个特扶对象开展了意外伤害保险,人平投保150元,共计付保费74.43万元。对独生子女当年死亡的家庭,及时发现,及时安抚,及时发放抚慰金3000元,共计发放27.3万元;对计生家庭优先安排计划生育“三结合”、“计生家庭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基层计生协能力建设项目”,近三年共争取项目16个,资金68万元,使其中14个独生子女家庭通过“借鸡下蛋,脱贫致富”。杨溪桥镇朝阳庵村独生子女家庭林万纲,通过计划生育家庭贴息贷款项目,向当地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20万元,办起了占地530亩的生态优质茶园,也吸纳附近68个计生家庭劳力在其茶园务工。目前林万纲已成当地产业大户,带动周围近百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
四是坚持与优先优惠便民利民有机结合。桃源县各相关部门完善惠民政策,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计生优先、优惠、奖励措施。县新农合部门对计生特扶人员生病住院费用提高10%的报销比例,县卫计部门为特扶对象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乡镇卫生院免费为特扶对象体检1-2次;县民政部门将计生家庭纳入“五保”和“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至2016年底,计生家庭纳入五保463户、低保1687户。对特扶家庭给予及时的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仅2016年将计生家庭纳入救助有723人,救助金额64.2万元。计生家庭大病救助190人,救助金额35.35万元。优先将计生贫困家庭253人(户)纳入公益养老。
通过“四个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数量与质量,计划生育依法自治的氛围进一步浓厚,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目前,该县建成国家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3个,省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7个,市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乡(镇)2个,市级示范村(居)32个。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率达78.6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以上,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
(刘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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