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解读(二) 关于《常德市卫生健康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中支持社会资本办医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解读
解读文件:《常德市卫生健康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常卫发〔2022〕23号)、《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4〕36号)
一、制定背景
为构建公立与民营互补、有序竞争的多元办医格局,市卫健委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明确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前提下,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类别不作限制性规定,鼓励向康复、护理、老年病、精神卫生、儿科、医养结合等紧缺领域发展。
二、平等待遇内容
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政策知情权,可按规定参与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遴选评审;纳入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和培训;同等享受继续医学教育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分配;符合定点条件的公平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评估并纳入协议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统一纳入医疗救治体系调配使用。
三、规范与扶持并重
在给予平等政策同时,加强社会办医依法执业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院感防控、病历书写、药事管理等规范,打击非法行医、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定期公示查处结果。对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运营的社会办医机构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四、惠企意义
通过消除隐性壁垒、明确同等待遇、强化全周期服务,解决社会资本办医"准入难、评级难、培训难"等痛点,支持社会办医做精做强特色专科,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真正实现"进来能落地、留下能发展、做好受尊重",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助力常德市大健康产业发展。
编辑:陈曾蓉 一审:彭薇凝 二审: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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