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对公共场所进行预防H7N9禽流感卫生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市直管公共场所感染H7N9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常德市卫生监督局于2013年4月至5月对常德市范围内的27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行了感染H7N9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
此次卫生监督员重点对上岗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是否对客用物品进行消毒;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各单位疫情报告人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传染病疫情报告书;传染病疫情登记记录是否完整;主管人员是否知晓传染病上报程序;疫情报告及时无漏报、瞒报、缓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这次检查使各经营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各项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监督局将及时督促整改,特殊事件及时请示报告;同时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防病意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常德市卫生监督局 王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