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澧县精神康复医院通过“二甲”评审的公 示
根据《湖南省医院评审实施细则》(湘卫医发〔2012〕28号)、《湖南省医院评审实施方案》(湘卫医政发〔2013〕18号)、《湖南省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考评办法(2016版)》等文件规定,我委于2021年2月7日-8日组织专家组对临澧县精神康复医院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申请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技术考核、人员访谈、应急演练等方式,从保证精神病医院正确的发展方向、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管理、机构管理、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临澧县精神康复医院达到了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市卫健委拟确认为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2月2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联系方式: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地址:市卫健委226办公室,邮编:415000,联系电话:7705027。
举报材料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