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陈剑霞对我委《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常卫医罚告字〔2018〕12号)提出的拟处罚决定有异议,向我委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委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听证会允许旁听,有意旁听者,请于2018年12月29日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于2019年1月4日下午2时30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常德市卫健委。旁听者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陈剑霞
被申请人: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由:陈剑霞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开展诊疗活动听证会时间:2019年1月4日下午3时
听证会地点:常德市卫健委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7705029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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