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卫生技术规范,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起草卫生行业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三)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工作;负责汇总、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传染病、地方病和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九)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十一)负责卫生行政执法与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二)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的实施。
(十三)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省和市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四)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五)负责省级保健对象和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担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医药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预防接种的技术鉴定等职责交给有关中介组织。
(三)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增加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职责。
(五)增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有关职责。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卫生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4年决算数1118.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8.27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4年决算数113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7.53万元,医疗卫生96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4万元,其他支出30.4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99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655.55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决算数为475.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支出105.99万元,主要用于考试成本、医疗事故鉴定成本开支等方面;市级在职领导保健及体检经费支出40.62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在职领导保健及体检等方面;紧急救援中心经费支出40.75万元,主要用于聘用120调度人员经费、开展救援工作、信息网络购建等方面;中医药发展专项27.48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发展等方面;医改工作经费40.55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招商引资及项目前期经费65.5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及项目前期费用等方面;降消项目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方面;新农合监管平台经费5.07万元,主要用于新农合监管平台、督导检查等方面;证照成本3万元,主要用于证照工本费取消收费用后的成本费用等方面;公共应急及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经费10.9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工作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经费6.58万元,主要用于督导检查等方面;培训经费17.7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专干、卫监等业务专干培训班开支;修志工作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修卫生志工作的费用开支;健康教育工作经费14.94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教育工作费用开支;卫生行业管理工作经费103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防控、卫生统计、三产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药招办、人事纪委等专项工作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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