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承担全市皮肤病性病预防和治疗的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皮防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又包括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皮防所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皮防所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 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95.1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经费拨款375.1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49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14万元,项目支出14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1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46.14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4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其中:艾滋病抗感染中西药补助30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市艾滋病人的抗机会感染药品的采购;麻风病人医疗费12万元,主要是对全市的麻风病人的医药费用;麻风村补助5万元,主要是用于麻风村食堂的管理;药品成本102万元,主要是用于药品成本的管理。
2016年2月26日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收入 | 支出 |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 |||||||||||
合计 | 经费 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基金预 算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
小计 | 工资福 利支出 | 一般商品 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 家庭补助 | |||||||||||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495.14 | 375.14 | 120 | 495.14 | 346.14 | 182.68 | 66.56 | 96.90 | 149.00 | 120.00 | ||||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 |||||||||
单位名称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经费 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基金预 算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上年结转 |
合计 | 495.14 | 375.14 | 120.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21004 | 医疗卫生 | ||||||||
2100401 | 疾病预防控制 | 398.04 | 278.24 | 119.80 | |||||
221 | 社会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87 | 20.67 | 0.2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2 | 事业离退休 | 76.23 | 76.23 |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 |||||||
单位名称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 支出 | |||
小计 | 工资福 利支出 | 一般商品 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 家庭补助 | ||||
合计 | 495.14 | 346.14 | 182.68 | 66.56 | 96.90 | 149.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21004 | 医疗卫生 | ||||||
2100401 | 疾病预防控制 | 398.04 | 249.24 | 182.68 | 66.56 | 148.80 | |
221 | 社会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87 | 20.67 | 20.67 | 0.2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2 | 事业离退休 | 76.23 | 76.23 | 76.23 |
2016年部门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明细表 | |||||||||
单位名称: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合计 | 经费 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基金预 算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
业务接待费 | 4.11 | 4.11 | 开展麻风、艾滋业务活动 | ||||||
预留金10% | 6.65 | 6.65 | 预留10%作预备金 | ||||||
业务培训费 | 7.00 | 7.00 | 医护人员参加国家、省组织的麻风业务培训;参加艾滋学习;组织乡村医生开展艾滋、麻风业务培训。 | ||||||
业务监测费 | 7.00 | 7.00 | 对全市现有麻风364人、艾滋780人的随访、监测费 | ||||||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 |||||||||
单位名称: |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合计 | 经费 拨款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基金预 算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
麻风病医药费 | 12.00 | 12.00 | 全市现有麻风病人365人,其中肢体残疾的患者医药费每人每年1500元 | ||||||
2016年药品成本 | 102.00 | 102.00 | 2016年预计收入120万元 | ||||||
石门麻风村 | 5.00 | 5.00 | 石门麻风村麻风病人食堂工资 | ||||||
艾滋抗感染药补助 | 30.00 | 30.00 | 全市艾滋病人接受治疗的患者458人所需抗感染药品款 | ||||||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 | 基本支出 | 备注 | |||
小计 | 工资福 利支出 | 一般商品 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 家庭补助 | ||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346.14 | 182.68 | 66.56 | 96.90 | |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拨款 | 495.1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经费拨款(补助) | 375.14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120.00 | 三、教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74.27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
十、农林水支出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四、金融支出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20.87 | ||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八、其他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495.14 | 本年支出合计 | 495.14 |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21004 | 医疗卫生 | |||
2100401 | 疾病预防控制 | 398.04 | 249.24 | 148.8 |
221 | 社会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87 | 20.67 | 0.2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2 | 事业离退休 | 76.23 | 76.23 | |
合计 | 495.14 | 346.14 | 149 | |
说明:本表的公开内容为列市级支出的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82.68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6.56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96.90 |
合计 | 346.14 | |
说明:本表的公开内容为列市级支出的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情况(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小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其中: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常德市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 7.61 | 4.11 | 3.50 | |||
说明:本表口径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