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2号)要求,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我省试点实施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报名信息管理
(一)报名方式。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步骤。报考人员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在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单位”栏填写为“××××学校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工作单位”栏填写为“暂无”,按要求填写完《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检查无误后直接打印,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请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同时,填写《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可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盖章报名),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12-3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与安排。各区县市卫生局或市直单位人事部门于2016年1月25日-2月1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常德市政务中心一楼卫生局服务窗口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常德市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考生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责任自负。
(四)考试时间。2016年湖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试点机考,“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为一个批次,每半天为一个批次,共分4个批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批次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2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批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28日 | 第一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29日 | 第一批次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批次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二、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报名条件。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须提交的证件材料。考生现场确认资格时,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照片1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另1张2寸照片将上端1/3贴于报名申请表背面上端,照片不得超出表格边缘。
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加盖有教育厅“学籍管理章”的《新生注册花名册》;往届生大专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中专学历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职教育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如网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6.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
(三)相关要求
1.应届毕业生学校报名点只接收该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所有往届生一律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报名。各报名点在接收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收集考生毕业证书或《新生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汇总交考点。
2.报考人员的审核材料由考点收集整理后按规定的时间统一送考区复核(复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一)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个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成绩合格证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制寄送考区,由考点分发给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向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有效证明。
(二)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根据国家发布的合格标准及卫生计生部门资格审查情况,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发文确认本市州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在“证书颁发部门意见”一栏中签名、盖章,在证书上加盖钢印;市州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及发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发布的合格标准及省卫生计生委资格审查情况,发文确认省直考点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名单。省职改办在“证书颁发部门意见”一栏中签名、盖章,在证书上加盖钢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证书发放。
四、缴费标准
1、报名费(资格审查费):15元/人(湘价费[2002]281号);
2、科目费:每人每科 61元,两科122元。
咨询电话:(0736)7257982、7705009
附件:1.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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