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督查通报
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掌握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近期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及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现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展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3年市卫生局共承建议提案48件,其中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会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会办市政协提案16件。从督办的情况来看,自2月1日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以来,大多数承办科室能够按照《建议提案办理操作手册》《市卫生局建议提案办理“20步工作程序”》要求,认真履职,积极办理各项建议和提案,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
(一)会办件方面:
1、完成回复文字稿、领导审签和发给主办单位的主办科室有健教所、疾控科、药政办、法监科、医政科、人事科。
2、已拟出初稿,分管领导正在审核的主办科室有农合办7件(建议86、206、225,提案367号、371号、374号、388号)、妇社办1件(提案347号)及372号提案。
(二)主办件方面:
1、已经完成回复初稿、分管领导审核、并已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复的是医政科承办的建议122号。
2、已经完成回复初稿、分管领导审核、正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并面复的有医政科3件(人大建议104号、267号、278号)、疾控科4件(273号、17号、288号、353号);
3、已完成回复文字初稿但尚未进行领导审签、未与代表委员见面的主办件有健教所2件(建议70号、提案282号);医政科4件(建议210号、提案301号、319号、351号);中医处1件(提案275号);法监科2件(提案299号、332号);妇社办2件(人大建议194号、提案340号);农合办2件(建议43号、提案368号)。
4、已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见面,已形成初稿的有血防办1件(提案267号)
5、尚未完成回复初稿的主办件有妇社办3件(人大建议31号、65号,提案345号);药管办1件(提案334号)。
二、存在问题
1、办理进度比较缓慢。个别承办科室对建议提案工作政治敏感性不强,缺乏紧迫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比较拖拉,部分建议提案会办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和向主办单位送达。个别科室的主办件尚未开始撰写初稿。
2、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极少数承办科室的负责人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办理质量还不够高,回复内容空洞不够具体,回复态度敷衍塞责。
3、复文格式不够规范。个别承办科室在答复时仍出现诸如标题、文号、格式混乱,未标注类别(A、B、C类)或类别界定不够准确。个别科室回复会期格式写成闭会期格式甚至将六届一次人大政协会议会期写错。
4、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不够紧密。有的承办科室办理方式还比较单一,尤其是面商办理开展的还很不够,未能与代表和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
5、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粗心。个别科室将建议提案的协办科室和会办件的主办科室概念混淆,作为协办科室将协办意见直接发送给建议提案的主办单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办理建议提案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各承办科室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负起办理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办理思路,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确保见面率、满意率、办结率“三个100%”,力争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期办结。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按倒计时的工作方式,加快办理工作进度。按照《方案》和“20步程序法”要求,尚未办结的会办件应立即办结,按程序报领导审签后发给主办单位。主办件应在4月15日前办结,文字回复材料4月20前由局建议提案办进行文字、格式梳理后统一报局党委书记、局长签发。特别是办理任务较重的科室,要认真对目前的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归类,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2、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理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承办科室要按照四级承办、专人负责原则,按照“三个一”要求,即办理前给建议(提案)人去一份函(或电话联系),办理中与建议(提案)人见一次面,办理后向建议(提案)人汇报并征求一次意见。在回复建议、提案时必须同时附《办理征求意见表》,代表、委员对经由我局领导正式签发的回复如果作出“不满意”的反馈意见,该建议提案的办理科室必须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0日内再次回复代表、委员。
3、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代表委员满意。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做好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工作,从“文来文往”转变为“人来人往”,进一步建立“常来常往”的工作机制,做到办前有联系、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采取电话联系、“请进来”座谈、“走上门”谈访、现场办理等多种形式,直接与代表和委员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4、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办理工作水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职责,是政府部门接受监督、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过程,是代表和委员行使民主监督权力、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并贯穿工作全过程,以对代表委员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充分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质保量完成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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