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批准办好,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报名缴费地点(所属当地卫生局)领取资格证,并缴纳工本费8元(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考生准考证或身份证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请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
咨询电话:7705021、7700726、7257982、7705010。
常德市卫生局职改办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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