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前公示
我委依法受理了汉寿张波口腔医院“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初步审核,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条件,拟批准其登记执业。现将该机构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批前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所有制 | 机构类别 | 经营性质 | 床位数(张) | 机构选址 | 诊疗科目 |
汉寿张波口腔医院 | 张波 | 私人 | 口腔医院 | 营利性 | 15 | 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护城社区辰阳南路龙华苑小区1栋104号-201号 | 口腔科: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预防口腔专业,麻醉科、医学影像科*** |
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
对上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办公室0736-7257982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科0736-7705216
联系地址:常德市民之家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二楼M区),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2楼213室。
邮编:415000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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