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荐“母婴友好医院”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报送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评估报告及推荐母婴友好医院的通知》(湘卫妇幼处便函【2023】100 号)精神,经单位自评申报,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推荐条件和评估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推荐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德市妇幼保健院两家单位申报湖南省母婴友好医院;汉寿县人民医院、汉寿县妇幼保健院、桃源县人民医院三家单位推荐常德市母婴友好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反应拟推荐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事实,市卫生健康委将严格保密。
受理科室:常德市妇幼健康事务中心
受理电话:0736—7706291
受理地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119号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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