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多家民营医疗机构未按规范执业被处罚
根据《鼎城区民营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连日来,鼎城区卫监局通过对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情况检查,发现鼎城江南城区朱某诊所存在医务人员不能出示“7日2检”核酸检测结果,未见四类(即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登记台账和门诊登记记录等问题;常德亚太美和医疗美容鼎城门诊部现场1名医务人员未佩戴口罩, 4名医务人员均不能出示“7日2检”核酸检测结果;鼎城区江南城区闵某某中医(综合)诊所内3名就诊患者没有佩戴口罩,1名医务人员不能出示“7日2检”核酸检测结果,且接诊了1名发热患者;鼎城区江南城区奉喜堂皮肤专科门诊1名医务人员不能出示“7日2检”核酸检测结果,门诊部处方笺信息填写不全;鼎城区江南城区刘某某诊所1名医务人员不能出示“7日2检”核酸检测结果,处置室内存放非医疗用品;鼎城区江南城区熊某某诊所未见四类药品登记台账,处置室内存放非医疗用品;鼎城区中河口镇周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执业。同时,通过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发现,鼎城区黄土店镇关氏中医康复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监督检查现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鼎城区卫监局卫生监督执法员当场均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责令鼎城区江南城区朱某诊所、常德亚太美和医疗美容鼎城门诊部、鼎城区江南城区闵某某中医(综合)诊所、鼎城区江南城区奉喜堂皮肤专科门诊、鼎城区江南城区刘某某诊所、鼎城区江南城区熊某某诊所6家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并分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责令鼎城区中河口镇周某某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对鼎城区黄土店镇关氏中医康复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医疗器械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卫生监督执法员检查个体诊所从业人员核酸检查情况
卫生监督执法员检查个体诊所接诊登记情况
下一步,鼎城区卫监局将严格按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和新冠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环境污染、依法执业、医疗收费、服务质量、经营秩序等8个方面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的民营医疗机构一律计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对年度累计记分超过规定分数的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其法人进行诫勉约谈,同时建立医疗机构监督诚信档案,做到“整改一批,查处一批,关停一批”,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全面提升鼎城民营医疗机构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鼎城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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