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之卫健篇
为进一步整顿我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疗服务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纪、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扫黑除恶成果。自2020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卫生健康系统行风整治和行业乱象清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内容如下:
(一)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于协议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重点检查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进行重点检查。
(二)严肃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的问题。
(三)坚决清理医务人员院内推销医疗用品行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梳理本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并在门诊、住院大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院内所有收费行为都要提供详细、清晰的缴费单据。要全面排查并坚决清理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未依法依规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恶意借用套用他人代码开具处方等行为打击处置的力度。
(五)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对照《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卫生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要求,严格检查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的落实情况。
(六)严实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各区县市卫健局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的有关要求,指派专职人员负责行风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
(七)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重点打击以介绍就医为名招揽活,拒不服从医院工作人员劝阻、管理,扰乱医院正常秩序;伤害医务人员,损坏医疗设备,或以陪护为名扰乱医院正常秩序;冒用医院微信公众号扰乱医院正常秩序;非法营运“救护车”,扰乱正常转运秩序;以其他方式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等行为。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健委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如果您发现以上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卫生健康行业不正之风,请积极举报。
举报方式:
常德市扫黑办电话:07367755110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0736789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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