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卫计执法局宣传落实《常德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按照市文明办要求,临澧县卫生计生执法局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场所《条例》的宣传力度,要求所有公共场所单位张贴精神文明宣传标语和禁烟标识,并设置禁烟劝阻员。自8月1日以来,执法局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入门店宣传359家,张贴文明宣传标语359张、禁烟标识500余张。
截止目前,临澧县执法局已对县城区全部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促进条例》的宣传,并张贴了禁烟标志,设置了禁烟劝阻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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